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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发展各专项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4-11-26 10:00     来源: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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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发展各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各责任单位牵头起草了10项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发展专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将10项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发展专项工作方案汇总形成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发展各专项工作方案汇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30日。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方式),意见反馈时间截至20241226日。邮箱:hcsgxwqfsp@163.com联系人:韦泳生0778-3589517

附件: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发展各专项工作方案汇编》(征求意见稿)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1126



附件

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发展各专项工

作方案汇编

(征求意见稿)





河池市桑蚕生产能力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20242026年)

(送审稿

为稳定全市桑蚕生产规模,夯实产业第一车间原料基础,推动河池桑蚕茧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产业集群,助力河池农业经济稳步增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蚕桑生产稳中有升。2026年,全市桑园面积稳定在100万亩左右,力争蚕茧产量达22万吨以上。

农业经济稳步增长。2026年,全市力争蚕茧产值突破150亿元。

逐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开展标准化蚕房、机械化养蚕、集约化工厂建设,推进养蚕向产业化、规模化、省力化、智能化、立体化方向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动蚕桑基地提质增效。

1.推动重大方案及规划落地见效。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完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等涉及蚕桑重点任务。对照《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商务部茧丝绸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广西蚕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河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河池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查找问题差距,压实主体责任,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广西蚕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实施方案》、《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河政办发〔202421号)等要求,抓实蚕桑产业带建设,推进蚕桑跨区域合作先行示范点建设。〔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快桑树石漠化治理生态功能基地建设。在保护现有耕地的前提下,引导群众在石漠化山区土地种植桑园,发挥桑树耐干旱耐贫瘠的生态特点优势,稳东拓西(稳定东部的宜州、罗城、环江,推进东兰、巴马、凤山、都安、大化等石漠化山区发展种桑),引导老百姓连片种桑、桑树上山,打造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种植模式,力争2026年全市桑园面积稳定在100万亩左右。〔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

3.推进基地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坚持高产优质的现代蚕业生产导向,持续优化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坚持良种、良法、良制、良田、良机等“五良”融合及路、水、电等“五网”配套要求,加强蚕桑基地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实施低产桑园提质增效及养蚕设施标准化改造行动,推动老桑树、老蚕房、老品种更新换代,通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每年改造低产桑园20万亩、每年蚕房设施标准化改造2.5万套,到2026年,力争设施桑蚕覆盖率达40%以上,力争推动全市蚕茧产量突破22万吨以上,产值突破150亿元。〔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4.创建现代蚕业重点示范区。针对示范区内的重点示范户,出台差异化支持政策,在金城江、宜州、罗城、环江、东兰、凤山、都安等7个县(区),以庭院经济重点养蚕示范户所在屯创建现代蚕业示范区,其余4个县分别建设1个不低于20户养蚕户的现代蚕业示范区,推行工厂化育小蚕、智能化养大蚕模式。各县(区)对示范区内的养蚕户制定一户一策的扶持政策,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及时指导示范区抓好桑园管护,养蚕季节安排技术员每周至少入户指导1次,及时解决养蚕户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农业农村局要列出具体帮扶专家进行一对一指导,实行月调度工作制,力争示范区养蚕户蚕茧产量每年实现同比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5.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围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要求,集聚要素、整合资源,重点补齐设施装备、科技创新、综合利用、品牌培育等短板,分级、分类、分批培育提升蚕桑园区。结合河池市高新区建设,在宜州探索鼓励园区创新投入和运营机制,扎实推进自治区级产业园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国家级产业园项目申报,力争在2026年前申报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要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与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规划衔接,示范引领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在宜州区扶持建立1家蚕用人工饲料加工厂,重点在宜州、罗城、环江3个县(区)实现人工全龄饲料化养蚕取得突破〔牵头单位:宜州区、罗城县、环江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市属国有投资平台企业〕

6.探索推广符合国家政策的粮(油)桑复合种植模式。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粮食安全生产保供系列决策部署,找准产业服务大局立足点。将蚕桑基地与粮食生产相结合,按照统筹规划、集约高效原则,积极调整优化种植模式,探索桑园8宽行栽植,推广“桑+大豆”“桑+花生”“桑+土豆”“桑+玉米”“桑+荞麦”等粮(油)桑复合种植模式,实现粮(油)桑统筹协调发展。2024年每个县(区)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2024年粮(油)桑复合种植试验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466 号)开展试验示范,2025—2026年逐步推广。〔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

7.建设蚕桑现代种业繁育优势基地。立足产业发展基础与市场需求,建设一批标准化程度高、生产能力强的蚕桑现代种业良繁基地,巩固提升蚕种生产车间、原种饲育基地、桑树繁育苗圃地等设施装备水平,提升蚕桑良种保供能力。深化生产、科研合作,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发展,鼓励基地县、龙头企业、蚕种生产企业等积极参与工艺创新、品种创新、试验示范,探索建立智能化、数字化、商业化育种体系。〔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

(二)严格蚕种、小蚕质量监管。

1.加强蚕种检验检疫。各质检机构按照任务分工对片区内生产、使用的蚕种实施逐批次检验检疫,做到检验依法依标、参数应检尽检、结果准确及时,确保检验覆盖率100%,出库蚕种合格率100%,合力筑牢蚕种质量安全防线。〔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强生产过程监管。加强蚕种生产技术指导,强化微粒子病防控,切实提高蚕种生产质量。加强蚕种冷库管理,提升蚕种冷藏、浸酸、保护等各环节规范化处理水平,严格出入库管理,确保出入库蚕种质量。加强生产技术和市场信息服务,引导蚕农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正规企业的合格蚕种。规范蚕种生产企业和小蚕共育示范户经营行为,继续评选市级或县级商品小蚕生产经营示范合作社(或企业)并给予奖励;加大蚕种市场和小蚕共育市场监管力度,对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等有关蚕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加强行业自律,严格蚕茧市场监管,尽量杜绝收购毛脚茧等影响蚕茧质量的行为。同时,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理顺好支持蚕农、支持保险的企业与蚕农的相关利益关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各县(区)要制定完善蚕桑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规章,充分体“谁投资、谁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市场经济规则,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每个蚕桑基地县(区)至少扶持10家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桑园面积5万亩以下的县(区)可适当减少),积极推广“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联结生产机制。〔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引领。

1.抓好人才培训及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工作。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的人才培训体系,以高级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抓好桑蚕茧丝绸学历人才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支撑保障,积极探索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组建桑蚕产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加强对种桑养蚕新技术的宣传动员、技术培训。加大推广小蚕共育、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力度,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加强与浙江大学、苏州大学西南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整合资源建立桑蚕茧丝绸人才专家库,加大对“高精尖缺”创新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力度,柔性引进创新团队,加强对引进人才和团队的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解决引进人才后顾之忧。强化河池学院的桥梁功能,支持河池学院通过广西蚕桑生态学与智能化技术应用重点实验等多个自治区级创新平台柔性和全职引进全国蚕桑领域高水平人才和团队开展科技创新及产业技术帮扶工作支持河池学院设立与蚕桑茧丝绸产业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支持开展校企合作,通过企业订单式、政府补贴式、委托培养等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加大桑蚕茧丝绸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重点培养本土化的桑蚕茧丝绸行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及营销人才,策划培养蚕桑产品高价值创新技术人才。重视本土桑蚕人才建设,培育本土优秀人才,聚焦制约产业发展“卡脖子”技术和“瓶颈”问题,通过打造一批专属本土人才的项目,支持开展科技合作和团队建设,促进区内外蚕桑高层次人才和河池本土人才的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河池学院〕

2.集成推广蚕桑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大力推广桂蚕8”“桂桑6等桂字号蚕桑新品种。积极推广分段式多批次养蚕、现代优质高产养蚕、桑园病虫害综合防控、桑树嫁接、桑树快速丰产成园、桑园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加大省力机械、自动采茧机等新机具应用。继续推广“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家庭农场+农户”模式,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进和研究全龄人工饲料化养蚕,做到四季全天候养蚕采茧和工厂化生产,推动蚕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农机中心〕

(五)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

要建立产业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支持,要充分落实财政、金融、招商等相关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引导桑蚕茧丝绸生产相关企业走'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各县(区)要充分用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内(2021-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产业的有利政策,合理分配资金倾斜支持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制定差异化补助政策,对当年种植的农户给予补助桑苗、方格簇、新建蚕房或改造蚕房、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主体(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给予适当补助;对贡献突出的小蚕共育户和蚕茧质量优良的养蚕大户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者补贴;支持适度规模专业养蚕大户、家庭农场等;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展桑蚕茧丝绸产业。〔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整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技术力量,成立河池市桑蚕茧丝绸全产业链发展临时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完善“县、乡、村、屯”四级监督服务网络,负责桑蚕产业生产发展日常管理工作。积极探索组建广西桑蚕茧丝绸产业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运营平台,负责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保障产业数据安全、协调管理产业发展基金,推动市场化、商业化、产业化运营。

(二)强化政策保障。积极推动农业设施用地政策落地,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桑蚕产业用地政策,支持标准蚕房、蚕茧收烘、蚕桑产品初加工等设施建设。在符合国家用地管理规定的情况下,用地指标向桑蚕茧丝绸项目倾斜。依法依规落实涉农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贷款贴息政策,加大对蚕桑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和补贴力度。制定产业管理制度,出台桑蚕茧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桑苗、蚕种、蚕茧生产和经营行为。探索出台蚕茧保底价格暂行办法,规范蚕茧市场供销行为,增强企业和农户信心。

(三)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围绕重点工作,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建立一对一指导服务机制,问题清单双向调度机制。加强统筹安排、配合协作,进一步强化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督查指导,全力保障完成整体目标任务
附件

2024-2026年省力化设施、蚕茧产量目标任务

县区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省力化设施(套)

蚕茧产量(吨)

省力化设施(套)

蚕茧产量(吨)

产量增幅

省力化设施(套)

蚕茧产量(吨)

产量增幅

金城江

1700

15578

1700

16357

5.00%

1700

17175

5.00%

宜州

10000

105401

10000

109617

4.00%

10000

114002

4.00%

罗城

2400

20651

2400

21787

5.50%

2400

22985

5.50%

环江

5300

43463

5300

45853

5.50%

5300

48375

5.50%

南丹

400

3011

400

3252

8.00%

400

3512

8.00%

天峨

200

1400

200

1512

8.00%

200

1633

8.00%

东兰

1500

6857

1500

7337

7.00%

1500

7851

7.00%

巴马

500

3552

500

3836

8.00%

500

4143

8.00%

凤山

1200

4938

1200

5274

6.80%

1200

5632

6.80%

都安

1500

10897

1500

11660

7.00%

1500

12476

7.00%

大化

300

1345

300

1466

9.00%

300

1598

9.00%

全市

25000

217093

25000

227951

5.00%

25000

239382

5.01%

备注:省力化设施按蚕房面积40平方米为一套计算。


河池市蚕桑茧丝绸产业综合服务平台

建设工作方案

(送审稿)

为加快产业升级改造,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茧丝绸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建设茧丝绸产业集群,依据“数据来源于产业、数据应用于产业”的数据应用路径,建设并完善蚕茧收购交易统计溯源机制,助力产业运行模式创新升级,推动我市由“丝绸大市”转变为“丝绸强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建立蚕茧交易统计溯源机制

2026年,构建起全面、高效、精准的河池市蚕茧交易统计溯源机制,达成从蚕茧生产源头至收购交易环节的全流程数据采集与追踪,保证每一批蚕茧的来源、质量、交易流向等信息清晰明确、可查可溯,为产业监管、质量追溯以及市场分析提供坚实可靠的数据支撑。

1.打造完备的信息化统计溯源系统,将全市所有蚕茧收购站点及相关企业全面纳入,实现数据实时采集与即时更新。

2.设立严格的数据录入与审核制度,切实保障统计多源数据的精准性与完整性。

3.形成常态化的数据监测与分析机制,定期发布具有权威性的蚕茧交易统计溯源报告,为政府决策及企业经营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二)严格管控蚕茧交易质量

2026年,充分发挥茧站与企业的主体作用,构建起严格、规范、统一的蚕茧收购交易质量管控体系。

1.基于国家标准优化制定当地适用的河池市蚕茧质量标准体系,清晰界定各项质量指标及检测方法。

2.强化蚕茧收购的质量检测能力建设,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以及专业的技术人员,确保收购蚕茧的质量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3.建立健全质量追溯与奖惩机制,对质量达标的生产者予以奖励;对质量不合格的进行追溯问责,推动蚕茧交易质量实现整体提升。

(三)实现蚕茧交易数据应统尽统

2026年,搭建起全面、科学、高效的蚕茧交易数据统计体系,确保蚕茧交易数据的应统尽统。

1.明确统计范畴,涵盖各类蚕茧交易主体、交易模式以及交易环节,保障数据的完整性。

2.优化统计方式,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与人工调查方式,提升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协会之间的数据交流与共享,让蚕茧交易数据成为产业发展的关键决策依据,为产业规划、市场调控和政策制定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蚕茧交易统计溯源平台

将市农业农村局在建的“桑蚕茧数字交易与金融服务平台”无偿划转至我集团进行优化升级,并入“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力争2025年新茧上市前完成蚕茧收购交易相关系统的部署运行。同时,要联合相关部门、茧站、企业等各方力量,构建蚕茧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等全链条的数据采集机制,保障数据的全面性与准确性,对现有分散于各部门、各企业的数据资源加以整合,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为全市蚕茧收购站点配备必需的数据采集设备,如电子秤、扫码枪等,并提供技术培训与支持,确保操作人员能熟练运用设备和系统准确录入数据;还要建立健全平台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职责,保证平台稳定运行,定期对平台进行维护和升级,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确保数据安全和系统的可靠性。〔牵头部门:市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蚕茧交易质量监管

为提升河池市蚕茧交易质量,结合当地产业实际,会同相关部门、专家及企业代表制定科学的质量标准体系,明确等级划分、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在主要收购站点和加工企业建立专业检测实验室,配备先进设备和技术人员,推广快速检测技术,提高检测质量。加强执法,严格监督检查,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收购销售低质量蚕茧,维护市场秩序。利用交易统计溯源平台建立质量追溯机制,实现从生产源头到销售全过程追溯,发现问题能迅速追溯责任主体并整改,保障消费者权益。定期开展质量培训教育,组织蚕农、茧站工作人员和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提升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市场价格标准,确保交易质量符合要求。〔牵头部门:市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质量检测能力建设

在河池市,通过建立具备先进检测设备和技术的专业蚕茧质量检测实验室,以引进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检测人员,并参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产业特点完善检测标准和流程,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合作以掌握最新检测技术和方法,定期开展检测设备校准和维护,强化检测结果应用,及时将结果反馈给蚕农、茧站和企业,为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蚕茧质量提供科学依据,建立质量奖惩机制,从而不断提升河池市蚕茧质量检测的水平和能力,确保能够准确检测蚕茧的各项关键指标,如茧丝长度、纤维度、洁净度等。〔牵头部门:市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完善质量追溯与奖惩机制

为提升蚕茧质量,依托蚕茧交易统计溯源平台建立了涵盖生产、收购、加工、销售全流程的质量追溯体系,为每批蚕茧赋予唯一标识码,记录生产环境、蚕种来源等关键信息,实现全程可追溯。同时结合行业规范和本地实际情况,明确包括外观、色泽、茧层率、含水率等指标的严格、明确、细化的质量标准,为检测和判定提供依据。在蚕茧收购环节,加大质量检测设备投入,要求茧站和企业配备专业检测人员严格按标准检测。还实施奖惩措施,对提供优质蚕茧的蚕农和企业给予提高收购价格等奖励,对不达标者进行降低收购价格等处罚,以引导重视蚕茧质量。此外,建立质量监督小组,定期监督检查质量追溯体系运行和质量检测工作,严肃查处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牵头部门:市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明确蚕茧交易数据统计范围

结合河池市蚕茧丝绸产业实际情况制定统计标准,明确蚕茧交易数据的统计口径、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以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统计范畴应涵盖全面交易环节,包括蚕茧的生产数量、质量等级、收购价格、收购企业及茧站、销售去向、加工企业、丝绸产品产量及销售额等关键环节的数据,同时要区分传统线下交易和新兴线上交易以及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等不同交易模式,并将影响蚕茧交易的气候条件、市场供求关系、政策法规变动等因素纳入其中,为数据分析和产业预测提供更全面的依据。此外,还要根据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新技术和新需求,定期对蚕茧交易数据统计范畴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有效性。〔牵头部门:市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数据局、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建立桑蚕茧丝绸产业信息共享机制

按照“采数、算数、用数”的数据体系应用路径,构建河池桑蚕茧丝绸产业信息共享平台,对产业大数据进行统一、有序的归集,并建立完善的桑蚕茧丝绸产业综合数据库,打破数据孤立局面,实现数据高效整合与融通,同时建立高效的数据共享机制,确保数据在各相关部门、企业及环节之间顺畅流通与共享。通过建成功能完善、数据融通的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增强行业信息发布和数据监测分析能力,为桑蚕茧丝绸产业种、养、丝绸加工等各环节的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全产业链的转型升级。〔牵头部门:市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数据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加强沟通,指导、协调和督促河池市推动茧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进。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定期反馈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河池市蚕桑茧丝绸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的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与相关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的沟通协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良好发展格局,为河池市蚕桑茧丝绸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政策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河池市蚕桑茧丝绸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制定出台针对蚕桑茧丝绸产业的专项扶持政策,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平台建设、技术研发、设备购置等项目予以补贴和奖励。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使河池市蚕桑茧丝绸产业纳入国家和省级重点发展产业目录,获得更多项目资金和政策倾斜。三是建立健全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蚕桑茧丝绸企业的信贷投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四是完善产业保险政策,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该产业的保险产品,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增强产业抗风险能力。

(三)落实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河池市蚕桑茧丝绸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具体责任人,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工作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对工作进展情况跟踪评估,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该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蚕农和企业积极参与支持平台建设工作。


河池市茧丝绸产业集群建设工作方案

20242026年)

(送审稿)

加快产业升级改造,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茧丝绸产业集群,构建茧丝绸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新格局,推动我市由丝绸大市丝绸强市转变,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规模总量显著提升。2026年,力争丝绸纺织服装产业产值突破80亿元、蚕桑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产值突破20亿元。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2026年,茧丝绸产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力争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色鲜明的高附加值产品和功能性终端型产品占比提高20%以上。

创新能力大幅提高。2026力争茧丝绸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1.2%以上,在桑蚕茧丝绸领域争创自治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2个以上,开发新产品10个以上。

品牌效应明显增强。2026年,力争培育高档丝绸纺织服装生产企业8家,打造国际国内名优品牌4个。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园区建设攻坚行动

用足用好自治区产业园区建设专项债、粤桂协作产业扶持资金,加快推进宜州茧丝绸标准厂房、轻纺城、茧丝绸面料产业园、丝绸家纺服装产业园、丝绸印染产业园等建设,整合园区建设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国色天丝印染项目,加快推进冠华印染项目债务重组和恢复建设。积极招引行业头部企业到河池投资建设运营丝绸产业创意园。〔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园区办,河池经开区管委会、河池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龙头企业培育行动

1.培育发展一批缫丝生产龙头企业,推动初级加工由老化低效智能高效转型。利用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蚕桑产业)项目资金,支持缫丝企业向上游延伸建立专业标准化生态原料茧基地,联合大型龙头企业在农户中推广适龄转桑”“大龄饲料蚕分户育全龄(年)饲料育等联农带农蚕业生产创新模式和新技术。利用中央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奖补资金,支持缫丝企业增配智能化选茧设备、减压自动煮茧机、自动缫丝机等关键设备,推动行业扩能提质降本增效。积极推荐更多企业享受茧丝贷和民贸民品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到2026年,培育2家产值突破10亿元、4家产值突破5亿元的缫丝生产龙头企业,力争缫丝产业产值突破55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河池经开区管委会、河池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培育发展一批织绸生产龙头企业,推动中端产品由逐步量变质变升级转型。积极争取上级加大对东绸西移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项目)推动本地缫丝企业新增织绸深加工生产线、引进无梭剑杆织机、电子提花机、喷水织机、针织大圆机等先进设备依托河池高新区积极引进浙江湖州、江苏苏州等地的织绸企业,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复合型、差异化、功能性新型丝绸纤维和含丝纺织面料,打造具有特色及竞争力的丝绸面料产业园。到2026年,培育1家产值突破5亿元的织绸生产龙头企业,力争织绸产业产值突破1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园区办,河池经开区管委会、河池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培育发展一批真丝家纺服装加工龙头企业,推动丝绸产品由贴牌代工自主品牌转型。利用河池纺织业获评创建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的有利条件,通过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向价值链上游攀升。支持茧丝绸企业紧跟消费升级扩大蚕丝被产能,逐步培育真丝睡衣、真丝丝巾、真丝领带、真丝眼罩、真丝套件等高附加值的真丝产品产业链。加强与江浙沪等地知名品牌的对接合作,深度挖掘合作空间,大力创新合作模式,携手合作共赢。鼓励企业强化产品设计研发能力,结合壮锦等文化元素,开发中高端汉服、旗袍、礼服、婚庆产品等。到2026年,培育1家产值突破3亿元的真丝家纺服装饰品加工龙头企业,力争真丝家纺服装产业产值突破1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办,河池经开区管委会、河池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4.培育发展一批蚕桑资源综合开发龙头企业,推动蚕桑资源开发由单一多元转型。利用自治区双百双新扶持资金支持桑枝总生物碱原料药扩能改造项目。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建设桑枝生物基功能性纤维材料项目。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茧丝绸项目)支持企业做大做深蚕蛹深加工。利用生态资源优势招引培育食品加工企业,开发改良桑叶茶、桑葚汁、桑果饮品等蚕桑资源特色系列养生食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推动蚕丝蛋白化妆品、保健品、功能性新材料等产品开发,提升深加工科技含量。结合国内人工饲料工厂化养蚕发展新趋势,积极对接陌桑高科、中茧新科等科创型龙头企业,推动桑饲料产业化开发以及全龄工厂化饲料养。到2026年,力争蚕桑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产值突破2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园区办,河池经开区管委会、河池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开展延链补链攻坚行动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每季度开展1次产业链招商推介活动,努力引进一批蚕桑资源综合开发、丝织化纤纺织、家纺服装服饰等行业知名龙头企业和面辅料配套企业,深入推进上、中、下游在链企业的互补性配套、战略性联盟、融合性发展,打造农工贸一体化发展铁三角。加快与印染龙头企业的对接合作进程,积极承接东部地区印染产业转移,加快补齐丝绸印染织造中精炼、染色、印花和后道整理等产业链空白。鼓励引导行业龙头(优势资本)对中小企业进行资源整合或兼并重组,做强优势企业,做大成长型企业,培育终端拳头产品。探索飞地经济新模式,创新河池高新区与深圳市以及粤桂协作县的产业合作模式,理顺产业招引合作机制。到2026年,力争纺织印染产业产值突破5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园区办,河池经开区管委会、河池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集成创新攻坚行动

利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节能降碳改造补助资金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加快推进丝纺服装产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智能化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全面提升设计、制造、管理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丝纺服装企业加大产品研发设计投入,加强与杭州、苏州、深圳等国内研发设计资源发达地区的合作,在河池高新区推动建设集研发、设计、销售于一体的丝纺产品研发设计创意中心。深化校企合作,建立产业工人培育基地,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行业技能评定,通过实行专项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河池高新区集聚,加速突破丝纺服装产业关键技术,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抓手、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河池经开区管委会、河池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市场推广攻坚行动

利用支持举办产销对接活动补助资金,组织企业抱团参加中国上海国际家用纺织品及辅料展览会、杭州和苏州丝博会等行业盛会,打造河池桑蚕茧”“河池蚕丝被”“中国丝绸新都·河池等丝纺区域品牌,使河池制造成为丝纺行业的一张响亮名片。鼓励本地丝纺服装企业建立运营自有品牌,积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高档丝绸标志和地理标志产品,打造享誉国内外的知名品牌。加强与东部沿海终端产品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积极探索线上线下、个性化定制等新兴营销模式,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发展出口业务、扩大外销市场份额,主动谋划在区内外重点城市多形式建立营销网络和销售网点。支持龙头企业加强产供销革新探索,培育支撑小单快返的供应链,实行小批量个性化定制生产销售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河池经开区管委会、河池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保障

健全茧丝绸产业发展联系服务机制,促进区域联动、部门协作,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有序推进河池茧丝绸产业改造升级各项工作。加强产业跟踪和督促指导,定期研究产业重大项目,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全力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二)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等各级各类支持企业项目建设、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成立桑蚕茧丝绸产业引导基金引导并支持银行、保险以及担保公司等机构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和以知识产权、专利权、品牌质押等为抵质押物的新型融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用好用活项目贷、流动贷等优惠政策,缓解企业经营周转压力。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建立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激励与倒逼机制。完善产业园区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全力保障企业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生产要素。

(三)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清理制约产业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快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审批事项的办理进度。用好各类优惠政策,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强化茧丝绸交易市场监管,构建茧丝绸高标准市场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大对发明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增强政策协同效应

加大对茧丝绸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各级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环保政策、区域政策等各项专项政策,引导并支持企业积极融入河池发展。统筹工信、财税、科技、环保、商务、统计等多部门力量,有效破除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政策壁垒,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动力与创造力,实现稳增长与调结构有机结合。


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科技创新工作方案

(送审稿

为贯彻落实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探索科技创新引领茧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发展目标

2026年,创新能力大幅提高桑蚕茧丝绸产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力争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瞪羚企业,力争茧丝绸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1.2%以上,争创自治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2个以上,开发新产品10个以上。

主要任务

(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围绕桑蚕茧丝绸产业领域,实施关键技术攻关行动,广泛征集产业技术需求,编入20252026年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力争申报实施一批中央、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全龄饲料化养蚕技术攻关,重点支持联合嘉联丝绸、江缘公司、鑫缘集团、华佳丝绸等大型龙头企业在农户中推广适龄转桑”“大龄饲料蚕分户育全龄(年)饲料育等联农带农蚕业生产创新模式和新技术。实施缫丝设备智能化技术攻关推动丝绸印染织造智能化信息化、茧丝缫丝自动化、绿色节能低碳、资源综合利用等新技术及装备研发与应用。重点支持绮源丝织、东方丝路、环江江缘、桂华丝绸等缫丝企业增配智能化选茧设备、减压自动煮茧机、自动缫丝机等关键设备技术创新。实施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应用,重点支持桑蚕优抗病新品种繁育或引进示范,支持蚕桑绿色种养高效病虫害防控技术开发与应用。支持研发绿色、无污染、高效、专一性强的防控产品,推进蚕桑产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支持五和博澳药业公司开展桑枝原料化利用开发治疗2型糖尿病的原创新药桑枝总生物碱关键技术产业化等项目产业化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河池高新区管委会)

(二)加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

加强与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创新平台建设和提质升级。创建高水平创新平台载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茧丝绸企业创建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重点推进亚热带蚕桑茧丝绸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行业领域的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单位共同组建广西桑蚕茧丝绸创新联合体。在河池高新区推动建设广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推动现有平台载体提质升级重点支持河池学院广西蚕桑生态学与智能化技术应用重点实验室、蚕桑智能装备与检测广西院士工作站和广西宜州农业科技园区、宜州区桑蚕产业星创天地、广西宜州茧丝绸产业孵化器、广西桑蚕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等创新平台和载体通过申报国家、自治区及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进一步改善平台科研基础设施条件,充实科研人员队伍,完善运行管理机制,为培育国家级创新平台打牢基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河池高新区管委会,河池学院)

(三)加强数字赋能产业发展

聚焦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助推茧丝绸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数字赋能,全力打造现代茧丝绸科创中心。支持大数据技术与产业应用,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化、自动化养蚕设施、智慧蚕房管家系统以及广西蚕桑大数据云平台,促进蚕桑产业智能化转型升级、蚕农持续增收。将蚕桑产业与数字指标有机融合,建立丝绸科技交流中心、建设丝绸产学研基地等,量化评价蚕桑产业发展成果,积极引领产业创新发展。支持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应用支持桑蚕种养智能化、自动化装备研发与应用示范,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与桑蚕茧丝绸产业深度融合,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构建蚕桑物联网、智慧蚕桑、云平台、智能化缫丝等数字蚕桑发展新模式,提高桑蚕茧丝绸生产的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数据局,河池高新区管委会,河池学院)

(四)加强产品创新

坚持创新思维、开拓产业布局,加强从原料端到市场端的协同创新。重点布局印染产品创新,支持建设宜州丝绸服装产业园区,培育真丝服装、真丝家纺等高品质、高科技、高附加值的终端产品,形成白厂丝绸坯印染绸布服装、废丝娟纺服装床上用品等家居用品、蚕桑茧丝生物医药食品等主加工产业链。重点支持新产品研发,发挥区域特色优势,以科技项目为抓手,持续推动产学研合作,联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谋划科技项目,创新桑蚕资源利用新方式,加强桑、蚕、茧、丝、蛹等开发利用,延伸桑蚕茧丝绸产业链,助推产业发展。支持真丝服装、真丝家纺等高附加值新产品研发;支持桑蚕蛋白质、桑枝总生物碱、桑蚕食品等桑蚕资源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与应用。重点推动成果产业化应用,支持企业实施规模化种桑、工厂化养蚕,实现工艺标准化、技术流程化、管理现代化、种养机械化,大幅度提高5A6A等级生丝比重。加强对省力机械、自动采茧机等新机具推广应用,支持河池学院联合茧丝绸重点企业开展桑叶全智能采摘机器人创新研发。推进五和博澳药业公司基于桑枝原料化利用的重大原创新药智能化生产技术的攻关和产业化,拓展蚕桑多元化利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河池高新区管委会,河池学院)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举措,明确工作要点,加强协作配合,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目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共同推动桑蚕茧丝绸产业发展工作任务目标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协同。建立健全市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整合利用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等资金资源,推进产业创新发展。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投融资模式,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落实桑蚕茧丝绸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贷款贴息政策,为茧丝绸产业注入强大动力。

(三)强化服务支撑。各责任单位要加大服务指导力度,积极发挥科技人才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主动深入桑蚕茧丝绸企业指导开展技术推广、成果转化、产品创新和人才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指导能力和行业发展引领作用的同时,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


河池市培育壮大桑蚕茧丝绸产业链人才

队伍工作方案20242026年)

(送审稿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桑蚕茧丝绸产业链人才队伍,推动全市桑蚕茧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增长,助推乡村振兴,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发展目标

桑蚕茧丝绸产业培训人数稳中有升。2026年,累计开展农村桑蚕技术培训6万人次、产业工人培训800人次、缫丝工技能人才培训500人次。

桑蚕茧丝绸产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26年,扶持科技人才团队6个,新增高技能人才200人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桑蚕茧丝绸产业人力资源数据库。建立健全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人力资源库,深入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链各环节,包括桑蚕养殖、蚕茧收烘、缫丝织绸、印染加工、丝绸制品设计与销售等领域,广泛收集桑蚕茧丝绸产业科技专家、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产业工人等信息,形成桑蚕茧丝绸产业人力资源库。河池学院、广西现代职业学院和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河池市职教中心学校、宜州区职业教育中心等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建立联系,收集应届毕业生及在校学生中有意向投身该产业的人员信息,提前锁定潜在人才资源。结合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在宜州区建立桑蚕茧丝绸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将人力资源库信息纳入共享平台管理,定期更新人力资源库,为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人力资源信息。2026年,全市桑蚕茧丝绸产业人力资源数据库初步建成。〔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学历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河池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设立与桑蚕茧丝绸产业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课程涵盖桑蚕养殖技术、丝绸纺织工艺、茧丝绸产品设计、市场营销策略等。校内建设桑蚕茧丝绸产业学院、重点实验室模拟真实的种桑养蚕、丝绸纺织工艺、茧丝绸产品设计等真实场景,让学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操作。校外与大型茧丝绸产业企业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安排学生进行定岗实习,在生产一线由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指导,切实提升学生的实际技能,熟悉产业实际运作情况,重点培养本土化行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2026年,市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培养桑蚕茧丝绸专业人才100人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开展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强化校企合作、产学结合,依托职业院校(工匠院校)等实训基地和培训平台,向桑蚕茧丝绸产业工人提供普惠性、均等化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茧丝绸企业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为申报成功的企业给予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深入开展“宜州缫丝工”劳务品牌建设,加大缫丝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和鉴定力度,2026年,产业工人培训800人次、缫丝工技能人才培训500人次建成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或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邀请桑蚕领域的资深专家、科研院校的教授、桑蚕产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围绕种桑养蚕的关键技术环节,定期到农村开展农技人员桑蚕种养技术培训。组织宜州区或者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有丰富种桑养蚕实践经验的农技骨干、养殖户代表等分享他们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的成功经验、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以接地气的方式让参加培训的人员能借鉴到可操作的实践经验。到2026年,力争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6万人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机制。借力国家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强大的科研技术力量,征集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重点企业的桑蚕茧丝绸产业专家进入“河池科技专家库”,推动企事业单位与复旦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等省内外知名科研院所桑蚕茧丝绸产业人才和团队合作,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致力打造“河池综合试验站”本地高水平科研队伍。加强与浙江大学、苏州大学、西南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整合资源建立桑蚕茧丝绸人才专家库,加大对“高精尖缺”创新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力度,柔性引进创新团队,加强对引进人才和团队的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解决引进人才后顾之忧。强化河池学院的“桥梁”功能,支持河池学院通过“广西蚕桑生态学与智能化技术应用重点实验”等多个自治区级创新平台柔性和全职引进全国蚕桑领域高水平人才和团队开展科技创新及产业技术帮扶工作,加大桑蚕茧丝绸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力度,鼓励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时引进桑蚕茧丝绸产业人才,重点培养本土化的桑蚕茧丝绸行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及营销人才,策划培养蚕桑产品高价值创新技术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科技局,河池学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同合作。各部门要在政策制定、资金支持、项目申报、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强协作,打破部门壁垒,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全方位的保障;通过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搭建平台等方式,加强政企合作深度融合;各高校、职业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相关专业设置、课程开发、科研项目攻关等活动,为企业培养输送高技术人才,促进产学研用合作联动。

(二)强化资金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筹、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用于人才队伍建设。市本级及县(区)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统筹上级相关转移支付和自身财力对财政投入资金予以保障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对各部门、各企业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成效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估,并根据考核评估结果进行奖惩,以激励各部门和企业积极主动地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河池市金融支持桑蚕茧丝绸产业专项

工作方案2024—2026年)

(送审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桑蚕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文件精神,推动我市桑蚕茧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农业经济稳步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茧丝贷”稳步增量扩面。到2026年,力争“茧丝贷”贷款余额40亿元,惠及户数2000户。

(二)融资担保支持明显提升。到2026年,力争桑蚕茧丝绸产业融资担保在保余额突破4亿元,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低于1%

(三)推动鲜茧纳入政策性保险支持范围。到2026年,力争设立鲜茧保险,将鲜茧纳入政策性保险支持范围。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茧丝贷”产品配套支持措施。指导各金融机构进行产品创新设计、上线融资平台、优化产品服务,引导金融机构结合桂惠贷、创业担保贷款、民贸民品贴息贷款等政策,给予茧丝行业金融支持,降低产业主体融资门槛及融资成本,扩大专项贷产品覆盖范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河池金融监管分局、保险机构

(二)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尽快筹集市属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加快市属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设立进度,进一步拓宽桑蚕茧丝绸行业融资渠道,满足桑蚕茧丝绸企业超2000万大额融资需求。推动辖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设立“茧丝保”等专项担保产品,提高桑蚕茧丝绸产业主体融资获得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林业局、市小微融资担保公司、河池市宜州区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三)推进设立鲜茧保险险种。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各保险公司共同研究鲜茧价格评估标准,探索设定政策性鲜茧保险保费费率、风险保障额等相关指标,并探索设定政策性鲜茧保险财政补贴标准。及时制定政策性鲜茧保险工作方案,加快设立鲜茧保险险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河池金融监管分局、保险机构

(四)持续推进五位一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成全市茧丝生产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农村主体开展信用信息采集和评级工作,引导金融机构为茧丝生产信用主体开展全面的信用授信工作;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信用评级结果开发创新性信贷产品,为茧丝生产信用主体提供个性化、特色化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惠乡村APP发放茧丝贷等信用贷款,为茧丝生产信用主体提供便利化的融资平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河池金融监管分局、各金融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全面了解金融支持桑蚕茧丝绸产业工作情况,掌握桑蚕茧丝绸行业融资需求各金融机构要按照职责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主要责任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协调推进,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完成。

(二)强化统筹协作。各部门要建立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高效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向对应自治区相关厅局汇报衔接,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动向,争取更多政策资金支持。各级各部门要统筹产业、财政、金融等方面支持政策,发挥政策集成效应,形成高效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供需对接。金融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融资对接会等形式,搭建桑蚕茧丝绸产业融资供需对接平台,加强信息共享,让金融机构及时掌握融资新需求,让产业主体及时了解金融机构新优惠政策,促进供需顺畅对接。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精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充分借助河池融媒全媒体传播体系多渠道广泛传播,完整准确传达自治区决策部署和各级政府支持政策,通过政策咨询、宣传推广、优惠等方式,提高桑蚕茧丝绸行业参与者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桑蚕茧丝绸行业主体利用金融服务进行生产升级的意愿。


河池市优化茧丝绸产业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送审稿

为进一步优化茧丝绸产业发展环境,提高要素保障水平,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市由丝绸大市丝绸强市转变,制定如下方案。

一、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聚焦“三升两去三消减”目标,持续优化茧丝绸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着力解决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企业用地、用电、用气、用水、用工、融资等成本得到有效降低或合理控制,服务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显著提升。到2026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营商环境综合评价进入全区第二方阵。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用好国家和地方专项资金政策,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生丝储备等项目建设。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争取桑蚕期货设立获得更大的支持。加强桑蚕产业技术研发,寻求更优质的桑蚕品种,提高养殖成功率及桑蚕茧成品质量,不断完善期货设立基础。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成套设施装备补助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引导作用,积极指导蚕具生产企业将我市自主研发生产的部分种桑养蚕机具纳入广西农机购机补贴目录,促进蚕具生产企业发展。建立健全茧丝绸产业联农带农利农联接机制,利用衔接资金为茧丝绸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茧丝绸专项资金项目。指导桑蚕种养经营主体积极申报自治区农机化科技推广项目,建设一批蚕桑种养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发展基础设施。完善园区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园区规划布局,立足当前和长远,协调解决园区用电、用水、用气、运输“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提高园区综合承载能力。对符合条件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社会资本等投资主体参与。大力推广设施桑蚕和全龄人工饲料工厂智能化养蚕,推动大小蚕房标准化建设,推进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省力化养蚕方向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园区办,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惠企资金兑现。督促指导项目县(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千方百计做好库款保障工作,全力筹措资金保障桑蚕保险补贴支出需求,推进桑蚕保险提点扩面,提升桑蚕产业发展风险保障。认真落实“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惠企政策兑现要求,做到各项惠企资金应兑尽兑,应兑快兑。组织实体经济服务员工作队开展惠企政策精准入企,及时掌握惠企政策、纾困资金兑现情况,确保政策传得到、帮协调、能享受,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引导作用。〔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数据局,河池税务局市农机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用地保障。提高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效率,完善重大项目用地三方联动分级分类等服务保障机制,助推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自2025年起,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原则上全部按“标准地”供应。农业农村部门完善设施农用地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进行管理,落实好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积极实施上门服务、超前服务、主动服务、全程服务“四个服务”保障机制,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台账、上门指导用地报批组件等工作时,禁止出现“用地难”“用地慢”等情况,高效服务项目建设,全面实现报批提速提效。〔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电力需求保障。及时掌握园区用户电力需求,积极推进电网项目建设,优化电网结构,提升各级电网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严格落实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低压(380/220伏)电力接入工程由供电企业承担投资建设,实现用电报装零投资优化用电业务办理流程,做好项目施工用电、电力管线迁改等服务,不得发生用电业务办理和电价政策执行不规范的行为,加强电力设备维护,减少非计划故障停电,切实提高供电能力,满足园区用户用电需求。贯彻落实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政策,组织实施优化时段后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推动电价保持在合理区间。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改造,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河池供电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用水用气保障。推行水电气网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办理、并联审批,审批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全方位提供“保姆式”服务,提前介入,在保障民生用水的基础上,优化用水报装流程,压缩取水许可办理时限,不得出现缓办、拖延等现象,全力保障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水需求。全面排查管网通达情况,减少管网漏损率,降低生产成本。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节水技术改造、再生水循环利用等节水措施,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水利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强化用工需求保障。通过常态化联系,及时掌握茧丝绸企业、重大茧丝绸项目用工诉求,分类制定需求清单和问题清单,完善就业信息发布和对接机制,通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各类专项服务活动快速响应解决企业需求。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优化专业设置,开展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广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企业用人用工队伍的针对性、有效性。〔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指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桑蚕茧丝绸产业支持,开发“茧丝保”等符合产业特色的担保产品,降低桑蚕茧丝绸产业主体融资门槛,提高额度,主动降低担保费用。推进设立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进一步扩大桑蚕茧丝绸产业主体融资渠道,有效满足桑蚕茧丝绸产业主体2000万元以上大额融资需求。推动鲜茧纳入政策性保险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茧丝绸专项资金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桑茧丝绸产业专项贷款产品,切实抓好特色农业专属信贷试点产品——“茧丝贷”推广运用,实现增量扩面,为桑蚕茧丝绸企业提供贷款更低、周期更长的金融贷款。拓宽特色产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市财政局,河池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推动绿色低碳示范技术应用。围绕桑蚕茧丝绸产业领域,实施关键技术攻关行动,将蚕茧丝绸绿色低碳技术研究与应用纳入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支持桑蚕种养规模化、工厂化、智能化、饲料化技术及自动化装备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丝绸印染织造智能化信息化、茧丝缫丝自动化、绿色节能低碳、资源综合利用等新技术及装备研发与应用。支持河池学院联合茧丝绸重点企业开展桑叶全智能采摘机器人创新研发。推进基于桑枝原料化利用的重大原创新药智能化、年产50万吨桑枝生物基功能性纤维材料绿色制造与高值化综合利用项目等茧丝绸加工项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拓展蚕桑多元化利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把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保障要素服务作为促进茧丝绸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协调服务。要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畅通企业向政府反映问题的渠道,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到同题共答、权威解答,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借助各种平台和媒体,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推介力度,政企同心,形成推动茧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政企合力。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加快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茧丝绸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发展争取上级

政策支持工作方案

(送审稿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茧丝绸行业“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意见》、《广西蚕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政策资金支持,推动河池桑蚕茧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主动向商务部及相关部门请示汇报,争取上级支持。争取全国茧丝绸专项扶持资金支持,2025年出台刺激茧丝绸消费的相关政策;加快茧丝绸现货交易市场建设及配套建设桑蚕茧丝绸交易仓储中心,2025年完成前期工作,力争2026年动工;积极争取国家层面于2026年在河池设立生丝储备仓库和相应的检测机构。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争取支持刺激茧丝绸消费政策。

积极主动向上级商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将茧丝绸产品纳入消费券发放品类。培育打造本地丝绸特色小镇、文旅结合产业园、商业街区和文化场馆多元业态融合发展的商业场景,鼓励茧丝绸企业进驻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直播带货,持续提升“河池桑蚕茧 世界新丝路”品牌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和引导茧丝绸企业利用河池市茧丝绸资源优势,积极参加消博会、进博会、广交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展会,扩大出口规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体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争取支持建立桑蚕茧丝绸现货交易市场。

依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谋划推进桑蚕茧丝绸现货交易市场建设。2025年上半年,对市场建设项目进行包装,纳入2025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进行招商引资。力争2025年完成招商引资和前期筹备工作,2026年动工。各部门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资金支持,配套建设桑蚕茧丝冷链仓储,以及蚕种、蚕药、蚕具等交易场,推动市场大宗商品交易领域的创新、联动行业上下游产业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区办、市国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争取支持设立国家级生丝储存仓库和检测机构。

依托河池基础条件好、蚕茧产量大,生丝检测、区位辐射能力强等有利条件,2025年,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商务局,行文自治区主管部门,通过自治区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申报,请求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支持河池建立国家级中央储备生丝储存仓库力争2026年推动中国茧丝绸交易中心在河池设立挂牌交割仓库构建河池桑蚕交易仓储中心。由市市场监管局行文自治区主管部门,通过自治区向国家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申报力争2026年在河池设立国家级生丝检测机构。(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河池金融监管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争取支持建设茧丝绸交易平台。

积极融入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由市属国有投资平台企业筹资谋划建设河池市茧丝绸交易平台,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给予扶持。推动以茧丝加工及品牌建设为代表和以蚕桑综合利用为代表的1家企业具备上市公司能力,不断提高品牌价值和市场份额,争取支持把河池打造成为全国丝绸服装家纺产业集群之一(牵头单位:市国投集团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指导、协调和督促本地区推动茧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进展情况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定期反馈工作推进进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政策支持。各部门主动对接国家、自治区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有关茧丝绸产业发展政策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茧丝绸产业项目建设。引导县(区)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大力支持茧丝绸产业项目建设。

(三)落实工作。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协调,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向牵头部门汇报推动工作进度情况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每月定期向市商务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商务局要积极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报,统筹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市商务局联系人:覃应隆,电话:2291031,邮箱:hcsswjzhywk@hechi.gov.cn。


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方案

2024—2026年)

(送审稿

为规范我市鲜茧收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鼓励龙头企业参与产品创新和品牌认定,切实提高茧丝质量和提升产业话语权,推动我市桑蚕茧丝绸产业质量品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严厉打击收售毛脚茧、过潮茧、统茧及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鲜茧收购市场秩序,保障鲜茧收购企业和蚕农合法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到2026年,收购市场秩序平稳有序,收购毛脚茧现象明显下降,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蚕茧质量进一步提升。2026年,力争35%以上的蚕茧生产5A级生丝,打造河池成为全国最大的优质蚕茧生产基地,为缫丝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原料茧。

品牌效应明显增强。2026年,力争获授权使用高档丝绸标志”3家,品牌溢价效应逐步显现,区域公用品牌、高端品质认证、产品品牌协同发展,形成全市推进、多点突破、全面开花的发展格局。

行业协会作用明显。行业协会桥梁作用进一步增强,在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行业秩序、促进行业发展上作用更加凸显。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行业规范,规范鲜茧收购秩序,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引导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制定出台《茧丝绸行业自律公约》,进一步规范鲜茧收购市场秩序,建立缫丝厂和蚕农利益共享机制,保障蚕农收益。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查处无照、未按标准要求收购鲜茧行为,全面排查辖区内鲜茧收购企业和个人,建立收购站点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计数据准确;开展价格、质量、计量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压级压价,哄抬价格、抬级抬价抢购及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衡器等违法行为;防止毛脚茧、过潮茧、统茧及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蚕茧上市交易,提高蚕茧品质。2026年,收购市场秩序规范有序,企业质量责任主体意识有效增强,收购毛脚茧现象明显减少,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河池经开区管委会、河池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指导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指导河池市茧丝绸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协会相关管理办法,组织成员单位研讨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加强对会员单位的内部管控,互相监督约束,加强生产、收购、价格、质量自律,对存在违法经营单位进行督导劝阻;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鲜茧收购站点的部署和检查工作,督促指导鲜茧收购站(点)运用质量检测评茧仪、电子天平、茧层含水率测试仪等检验检测设备按照技术标准要求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分类别、分等级置放所收购的蚕茧,提升蚕茧源头质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河池经开区管委会、河池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河池市茧丝绸行业协会〕

(三)鼓励龙头企业参与产品创新和品牌认定,加强对蚕蛹、生丝等各种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和检测。发挥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作用,服务指导商标、质量认证品牌建设。指导桑蚕茧丝绸企业完善商标注册,全面做好桑蚕茧丝绸企业商标品牌维权援助。开展质量品牌强企建设,指导企业开展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有机、绿色产品认证,加大政府质量奖的培育力度,提升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动员企业参加中国丝绸协会高档丝绸标志认定。围绕长寿巴马区域公共品牌优势,引导桑蚕茧丝绸龙头企业使用长寿巴马商标,推行一品双标经营模式,打造桑蚕茧丝绸产业品牌集群,擦亮河池桑蚕茧丝绸企业品牌。加强质量检测手段,提升蚕茧质量,强力推进公证检验,有效运用市纤检所国家公检技术服务平台优势和检验检测靶向作用,按照公证检验计划,加大抽检力度,按时按要求出具公证检验证书,实行公检计价”“按质论价,全面监管全市蚕茧质量,发挥公证检验质量评价效力。到2026年,力争新增桑蚕茧丝绸行业质量认证证书10张,获授权使用高档丝绸标志”3全市茧丝绸企业注册商标130件,蚕桑茧丝绸企业拥有专利70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河池经开区管委会、河池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蚕茧、生丝溯源机制建设,推动桑蚕茧丝绸标准制定。督促指导鲜茧收购站点和缫丝企业建立完善收购数量、质量、来源等信息,加强鲜茧收购站点鲜茧质量抽查和质量分析反馈工作,及时将抽查质量反馈农业和工信等部门;对缫丝企业根据原料茧所生产的生丝货批进行张贴质量标志,明示质量等级和原料茧及其来源等信息,确保生丝质量,便于下游企业溯源。配合相关部门对桑蚕生产、茧丝绸加工全过程标准化状况进行分析整理,确定绿色有机标准化目标,围绕产地环境、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和丝绸产品等环节,研究提出行业标准制定项目计划,推动自治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家相关部委申报制定桑蚕茧丝绸绿色有机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进一步提升河池桑蚕话语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河池经开区管委会、河池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切实把桑蚕茧丝绸质量品牌建设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实抓牢抓出成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要全面排查辖区内鲜茧收购企业和个人,做好收购站点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计数据准确。

(二)强化协作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上下联动协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谋划和指导推动,要结合实际情况,在执法经费、用车、人员方面给予保障。要压实责任,明确分工,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桑蚕茧丝绸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引导,畅通投诉渠道。各责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桑蚕茧丝绸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动态,成果成效,曝光违法案件,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桑蚕茧丝绸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及时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各平台投诉举报,对相关投诉举报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处置,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资金支持,保障监管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应持续关注茧丝绸产业质量的发展需求,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资金投入方向和力度,在茧丝绸产品质量监管抽查、品牌建设等各个环节做好财力保障,力争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样品采购及样品检验检测,确保蚕茧质量检测达到应检尽检目标


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工作方案20242026年)

(送审稿

为贯彻落实《广西蚕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和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发展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推动我市桑蚕茧丝绸产业发展,做好桑蚕茧丝绸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一、发展目标

按照“采数、算数、用数”数据体系应用路径,建设河池桑蚕茧丝绸产业信息共享平台,统一有序归集产业大数据,到2026年底,搭建起完善的桑蚕茧丝绸产业综合数据库,统一有序归集产业大数据,建立高效桑蚕茧丝绸产业数据共享机制,建成功能完善、数据融通的河池桑蚕茧丝绸信息共享平台,行业信息发布、数据监测分析能力稳步提升,有力支撑桑蚕茧丝绸产业的种、养、丝绸加工等各环节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促进桑蚕茧丝绸全产业链转型升级,最终实现数据与产业融合更充分,信息发布与共享更及时,辅助决策更精准,政策跟踪能力更智能。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桑蚕茧丝绸数据整理、汇聚和治理

根据河池市桑蚕茧丝绸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的需求,梳理桑蚕茧丝绸产业从种、养、产、销各环节的数据,形成完善的桑蚕茧丝绸数据体系。

1.梳理形成完善桑蚕茧丝绸数据体系。

桑蚕茧丝绸数据体系应涵盖产业的各个环节,包括蚕桑生产、茧丝绸加工、丝绸产品贸易等。每个环节的数据都应详细记录,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和应用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园区办,河池高新区管委会、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河池金融监管分局〕

1)桑园清单。名单、地块、种植面积、品种、农桑人数、蚕桑病虫害绿色防控情况;特别关注宜州、环江等桑园面积较大的县(区)。

2)蚕茧合作社/基地清单。名单、蚕种、对应蚕种的采购价格、蚕茧产量、不同品质蚕茧的销售定价、年销售额、盈收情况、蚕农人数;以及调研小蚕集中共育、大蚕地面育、自动上蔟、人工饲料养蚕等先进实用技术及小蚕共育机、轨道喂蚕车、自动采茧机等省力机具的应用情况;关注蚕茧产量的变化趋势和影响因素。

3)缫丝加工企业数据。名单、年产量、不同级别蚕茧的收购价、采用工艺、生丝评级流程、评级标准、对应等级的生丝销售价格、营收情况、缫丝厂员工人数。

4)深加工丝绸企业数据。名单、数量、收购不同品质生丝的价格体系、年产丝绸面料量、年产丝绸服装量、年产丝绸家纺量、年产丝绸装饰品量、年产丝绸工艺品量、对应不同产品的年销售价格情况、年营收情况、员工的人数。

5丝绸产品贸易数据。进出口情况:记录丝绸产品的进出口量、进出口金额以及主要进出口国家和地区的数据。同时,关注丝绸产品进出口的变化趋势和影响因素。

国内消费市场:记录丝绸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情况,包括销售量、销售额以及销售渠道等。特别关注传统丝绸产地和一线城市的市场情况,以及“互联网+丝绸”销售模式的运用情况。

6)仓储与物流数据。采集丝绸加工企业自有仓储、仓储面积、仓储设备主要仓储管理方式等数据;采集企业自有运力情况、交易合作情况、物流均价、年均物流费用情况等数据。

7)金融信贷保险数据。梳理我市在桑蚕丝绸产业方面金融信贷政策、保险政策;企业信贷需求、采用的信贷金融模式、日常业务与哪家银行开展合作。

2.建立健全桑蚕茧丝绸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明确数据收集范围、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加强数据收集和整理等措施;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促进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为产业链各环节提供数据共享和交流的渠道。平台应具备数据查询、分析、预警等功能,方便用户获取所需信息。

建立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信息共享的产业链各环节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支持。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产业链各环节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

保护信息安全和隐私,在信息共享过程中,注重保护信息安全和隐私,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园区办,河池高新区管委会〕

3.建立桑蚕茧丝绸产业综合数据库。

通过对我市桑蚕茧丝绸全产业链数据的梳理、采集、汇聚和整理,建立我市桑蚕茧丝绸全产业综合数据库。让政府部门和企业可以更加便捷地获取所需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发现产业发展的趋势和机遇,准确地把握市场动态,推动产业升级和创新。〔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园区办,河池高新区管委会〕

(二)建设河池桑蚕茧丝绸信息共享发布系统

4.桑园土壤信息。

以河池土壤数据为基础,通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核心技术,对我市的土壤信息持续不断地采集、记录、存储、统计及更新,满足不同桑树种植户对土壤数据的利用。利用土壤大数据系统信息,结合专业种植知识,为不同散户、桑园承包户提供个性化的土壤检测服务,并提供因地、因作物品种的“一地一品一肥”施肥解决方案。汇集大量的土壤分析数据,可以快速地查询和为客户提供土壤检测信息,以及根据土壤信息,为客户定制化地提供施肥解决方案,实现了从土壤采集、化验、数据分析的信息化过程。提供“有机+桑园”高产高效施肥、桑树产量登记、除草除虫登记等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

5.桑蚕茧供求信息

通过卫星遥感影像或无人机高清影像作为管理底图,采集包括桑园土地性质、桑树品种、种植面积等信息。采集小蚕共育室信息,包括规模以及蚕种的品种、小蚕的数量、蚕龄、价格等。实时发布蚕茧的收购信息,包括收购商名称、收购地点、收购价格、收购标准(如蚕茧质量等级)、收购时间等关键要素。通过系统平台实现桑苗、桑叶、桑枝、小蚕、蚕茧、蚕具及相关物资用品的销售、收购对接。提高信息效率,沉淀高价值数据,促进蚕茧产量、产值等数据留在本地推动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统计局〕

6.丝绸产品供销信息。

实时发布我市丝绸产品的供应信息,包括丝绸企业信息,丝绸品种、数量、等级、价格、供货日期等;定期发布丝绸产品的进出口量、进出口金额以及主要进出口国家和地区。购销企业在平台发布购买需求,供销企业在平台完成洽谈、交易程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

7.桑蚕茧丝绸产业惠企政策。

建设桑蚕茧丝绸产业惠企政策发布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桑蚕茧丝绸产业相关优惠政策,邀请专家对政策进行深度解读,提供政策背景、目的、适用范围等方面的详细说明,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确保惠企政策有效传达,确保政策真正服务于养殖加工企业、农户,促进产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园区办,河池高新区管委会〕

8.桑蚕茧丝绸行业专家咨询服务。

汇聚行业专家资源,吸引桑蚕茧丝绸行业内的资深专家、学者、企业高管等加入,形成强大的专家团队。实时发布桑蚕种养最新技术指南(包括蚕室温度、湿度、光线要求,蚕幼虫喂养、管理技术,桑树种植管理技术流程等),提供专家远程问诊服务,为行业产业链上的企业、农户、研究机构等提供政策解读、技术咨询、市场分析、项目评估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

(三)加强行业信息分析研判和辅助决策

9.加强系统数据运用,建立动态感知监测。

加强系统数据运用,并建立动态感知监测系统,通过数据整合、分析、可视化以及实时监测,实现动态可视化展示,支持直观决策;实现各环节的生产计划协同、库存优化,提升桑蚕茧丝绸产业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为企业和农户提供数字化信用评估,推动供应链融资服务;通过AI预测蚕茧产量、市场走势等,为农户和企业提供风险预警。〔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园区办,河池高新区管委会〕

10.充分运用茧丝绸行业数据,开展数据运营交易。

以数据要素流动为核心,充分运用桑蚕茧丝绸行业数据,积极开展数据运营交易。健全优化金融机构与行业企业信息对接机制,推动桑蚕种养农户、茧站、丝绸加工企业等与金融机构实质对接,有效解决融资难题。依法依规开展平台数据确权、评估,支持鼓励不同市场主体参与平台数据清洗加工与开发利用,推动数据成果转换与交易流通。充分释放数据价值,为桑蚕茧丝绸行业的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人民银行河池市分行、河池金融监管分局〕

(四)强化茧丝绸行业数据安全运营

11.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平台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平台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是确保桑蚕茧丝绸行业数字化转型顺利推进、保障企业数据资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构建包括计算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运维管控安全、数据管理安全、基础代码安全在内的多维度技术防护体系。不断完善数据资产管理、访问控制、监测预警、数据追溯等技术能力,开展平台常态化安全运营。〔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园区办,河池高新区管委会〕

(五)实施进度和资金保障

20257月前:完成平台顶层设计,启动部分数据采集。

2025年底:上线核心功能模块,开展重点区域数据采集。

2026年底:平台功能完善,实现全面数据共享。

由于我局无此项预算资金,且由我局牵头建设的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信息共享平台与市国投集团牵头建设的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内容和功能有重叠交叉,为避免重复建设,建议市国投集团建设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综合服务平台时,融合桑蚕茧丝绸信息共享平台功能,统筹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整合市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等部门的技术力量,成立河池市桑蚕茧丝绸产业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桑蚕茧丝绸产业信息共享平台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数据局。积极探索组建河池桑蚕茧丝绸产业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运营平台,负责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保障产业数据安全、协调管理产业发展基金,推动市场化、商业化、产业化运营。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数据局牵头组织桑蚕茧丝绸产业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完善基础支撑能力,建立数据报送共享机制。市级各有关单位负责构建本单位、本行业桑蚕茧丝绸数据指标体系,加强数据采集、处理、分析等数据治理工作,按需共享,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强化保障能力

建立桑蚕茧丝绸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支撑工作机制,加强日常保障工作,开展平台操作培训,切实提高平台用户的操作水平提高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维保障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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