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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和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要求,我市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健康评估网点建设工作,确定了河池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名单(首批),现予以公告。
附件:河池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名单(首批)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24日
河池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网点名单(首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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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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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EEHO极核电动营运中心 |
河池市宜州区车江路红绿灯旁十字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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