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池市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河政办发〔2009〕290号)要求,由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二)围绕国家、自治区和我部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情况;(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法情况;(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河池市人民政府网站、自治区政府统一平台、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市档案馆、公告栏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发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委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35号;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2284176;传真:0778-228286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情况,按照《关于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河工信字〔2016〕127号),调整充实本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委机关各科室的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以《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51号)为指导,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按照《条例》要求及河池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主要有《河池市工信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河池市工信委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河池市工信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河池市工信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河池市工信委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河池市工信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河池市工信委办事公开制度(试行)》、《关于做好在办文办会程序中全面推进政务 “五公开”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协调理顺各科室之间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以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及时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工作方面,主要调整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单位内部机构设置、领导简介、领导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2018年1月向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了本部门2017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按要求在市政府网站(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严格按照《条例》及《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河工信字〔2016〕86号)要求,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本委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等方式,公开发布有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资料,进一步满足企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要。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安全运行工作到位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部门门户网站正式运行三年多,当前主要工作是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安全保障、内容保障等工作,新增加门户网站内搜索功能,方便查找,努力提供便利的在线服务,确保本部门网站信息内容规范、及时、真实、准确发布,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为企业提供更好、更丰富的在线服务项目,门户网站做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没有泄密事件发生。
二、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市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六大行动”等各项决策部署,推动精准脱贫攻坚、园区建设攻坚、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攻坚“三个攻坚”,营造抓改革促发展、抓落实重实干、抓责任敢担当、抓法纪树新风“四个风气”,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个发展”。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自治区和河池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开展“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河池市工信委按照河池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为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由委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管,成立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桂政发〔2014〕78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42号)精神,梳理本部门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时间节点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规范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51号)要求,结合本委实际,推进细化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按要求把本部门2016年度的财务决算、2017年的财务预算、2016年的“三公”经费及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预算说明在政府网站(本部门门户网站)、统一平台公开。
(三)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按自治区和市级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梳理等清理规范工作,并向社会公示,按时清理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7〕29号)要求,对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对应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处理决定: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节能评估文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技术评估、评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去行政化工作的通知》(桂审改办发〔2016〕3号)的要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去行政化工作,经梳理,我委所属事业单位不存在从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情况。我委不以任何形式向申请人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情况
2017年度,没有涉及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信息,因此,澄清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为零。
(二)通过政府网站、统一平台、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门户网站及“一中心两馆”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其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法律解读、法律法规、决策信息、政务服务、年度报告、统计信息等。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提供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统计资料显示,2017年度,本委共计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各提供5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政府信息材料。
(四)政府网站、统一平台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7年度,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关闭河池市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模块的函》,同意我委停止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我委将按照要求把信息迁移至部门门户网站,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
(五)有关工业和信息化政策法规解读情况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在本部门门户网站解读7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许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7年本委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为零。
(二)不许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由于2017年度没有任何公民、法人向我委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所以,不许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为零。
(三)依申请公开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2017年度,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运行工作方面,继续保持原来行政审批窗口依申请接待点和委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受理点和本委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同时不断完善和增强本委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工作作用,丰富网站内容,加快数据更新,改进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工作,提高网站服务能力,保持门户网站平稳运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本委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本委未有因行政执法不当而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在信息采集、核对不够细心,出现微小失误;二是部门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及管理有待加强稳定,少部分栏目信息出现阶段性更新不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保密性都很强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准确把握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是一个不易掌控的问题。
(二)2018年工作改进计划
鉴于2017年度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六大行动”等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改进机关干部作风和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构建管理规范、办事公开、信息共享、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要采取的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严格工作制度步骤程序,把好审核、校对关,拒绝微小错误。
二是要稳定门户网站管理人员,加强门户网站运行管理工作,不断增强政府(部门)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丰富网站内容,及时数据更新,改进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提高网站服务能力。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学习,特别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工作水平。
四是要求本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根据《关于做好在办文办会程序中全面推进政务“五公开”工作的通知》(河工信字〔2017〕211号)做好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河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6日